【案情】苏州博顿电器有限公司拥有名称为“开关(120二开)”,专利号为“200830177178.9”的外观设计专利,该专利于2008年8月2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于2009年8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权公告,该专利产品由面板、装饰框和按键组成,外观美观大方,广受消费者喜爱。专利产品如图所示:
专利权人发现全国各地很多家企业、经销商未经专利权人授权许可,大肆制造、销售与上述专利外观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并大肆进行宣传,不同侵权厂家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及销售价格也相差迥异,造成市场混乱,使专利权人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苏州博顿电器有限公司经过讨论认为这款开关专利产品若再不进行有效的市场打假维权,其结果必将是无法再抑制住侵权厂家的仿冒势态,遂委托我公司温州瓯越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系列打假维权,目的在于整顿这款专利产品的流通市场。我公司在接受苏州博顿的委托后,指派法务部王如、费维配合苏州博顿对苍南、杭州多家侵权销售商的产品情况、销售地址进行将近一个月的摸底调查,从中排除掉从苏州博顿购买配件的厂家以及经销商,对那些未经许可擅自实施仿冒行为的侵权厂家、销售商进行整理确认,总共挑选了苍南、杭州地区等十二家侵权销售商做为此次维权的对象,同时我公司向苍南县公证处以及杭州钱塘公证处对这十二家销售商实施销售的侵权行为分别进行了公证证据保全,在这十二家销售商初步侵权证据都调查收集好后正式分别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请求法院判令赔偿专利权人苏州博顿经济损失以及合理的支出费用若干万元。最终在一审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十二家销售商及其生产厂家共赔偿专利权人18万并承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销毁库存产品,至此,该批案件以专利权人胜诉而落下序幕,但专利权人的对其专利产品的维权之路并未在此终结,而是委托我司陆陆续续的在全国各地进行诉讼维权,将打击侵权进行到底。。。。。。
【典型意义】苏州博顿的“开关”的维权之路经历了为期数月的证据收集工作,我司法务部在经过反复的证据调查核实以及往返于苍南、杭州等地进行公证取证,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也正是因为前期充分的准备工作,为我们后期案件在侵权审理程序中赢得胜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企业对自己的产品申请专利,是为了使这种产品具有独特性、专有性,从而使产品在市场取得较好的市场效应,而企业在打击侵权产品的同时,不仅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权利,对市场起到规范的作用,而且也在为自己企业或者自己的这种专利产品做推广、宣传,间接的让普通消费者认识、了解自己专利产品的独特性和企业的文化内涵。在法院或相关机关判定属于侵权的同时,也会要求侵权人要承担相应的损失及赔偿金,使专利权人得到经济上的补偿,相关侵权人也不能生产、使用、销售该侵权产品了,使专利权人的产品能更好的占领市场,取得双重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