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瓯海区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温瓯科〔2015〕8号),经研究,我区2015年第一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安排已拟定,现公示如下(具体安排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本期科技项目经费拟安排中有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区科技局或区财政局提出,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法。公示时间:共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通讯地址: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
瓯海区科技局纪检室或瓯海区财政局企业科
举报电话:88539326 88526746
2015年6月24日